星期日, 3月 01, 2009

奧巴馬談為父之道 (三之二)

“……第二個教訓是,我們為父所應做的是傳給我們孩子對人應有同感empathy的人生價值。不是同情,而是同感——即能設身處地地為人著想,將心比心;能透過別人的眼觀世界。有時候我們是那麼容易地執著於“我們”,而忘了我們相互之間所應承擔的義務。我們的社會有這麼一種文化(流行的看法),認為牢記我們相互之間所應承擔的義務是一種軟弱的表現,因此我們不應該對人表示關愛。

“……但我們年輕的男孩女孩都會觀察到這一切。他們會觀察到你不理會或虐待你的妻子;會觀察到你在家不為別人著想的表現;會觀察到你的冷漠無情;會觀察到你只為一己之私著想。所以,我們在學校或在街上會看到這些同樣的行為表現是不足為奇的。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以身作則來把同感和關愛這些人生價值傳給我們的孩子。我們須要給他們做出這樣的榜樣——強者不是把別人擊倒而是把別人扶起來,這才是強者。這就是我們為父的所應負起的責任。”

“……我們應該採取這一切措施來為我們的孩子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但我們也必須明白,即使我們做到這一切,既使我們做父親和家長的盡了我們的義務,即使華盛頓政府履其職責,我們在生活中仍然會碰到許多艱難的挑戰。人將仍會有掙扎與痛苦的日子。風仍會在吹,雨仍會在打。”

“……因此最後我們為父的應總結的教訓,也是我們可以傳給我們孩子最貴重的禮物,就是希望這個禮物……我講的希望是那種寄託於我們內心的精神——即堅信在逆境中我們只要願意為之努力而奮鬥,就會有更好的事在等待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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